大学生活动中心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公示结果

发布者: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0

提高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满足我校学生日常生活需求。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事管规〔2020〕1号)的相关规定,经我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拟将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3间门面房出租,面积950平方米。

该事项于2025年116-2025年1110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