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推进新资产管理平台的使用,迎接创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现就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资产自查阶段(5.6~5.12)
各单位对照新资产管理平台,开展资产信息(重点针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账实核查”和“账账核查”。学校成立国有资产检查工作小组到各单位督促和推动自查工作,具体安排附后。
2.问题整改阶段(5.20前)
各单位对自查阶段查找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查无的资产形成清单并说明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创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