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事管规〔202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校内食堂二、三楼出租事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现将公示结果予以公告。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事管规〔202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校内食堂二、三楼出租事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现将公示结果予以公告。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