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连政办规〔2025〕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共计553件,总原值为65.147692万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该事项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连政办规〔2025〕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共计553件,总原值为65.147692万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该事项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