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超市楼一层1#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公示结果

发布者: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10

为提高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满足我校学生日常生活需求。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规〔2025〕8号)的相关规定,经我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教育超市楼一层1#场地(107.71 平方米)出租。

该事项于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5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