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部分报废物资残值评估询价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校内部分报废物资残值评估组织询价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校内部分报废物资残值评估
二、采购预算:10000元以内
三、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连事管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对我校大仓库和周边区域及锅炉房存在的拟报废物资(账面原值约414余万)的处置残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供市产权交易所处置报废资产时使用),且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满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项目需要。
2.服务期:提供评估所需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
3.交付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自行对照如下资格条件并对此负责,提交报价文件时无须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资产评估机构需具有评估机构备案资质文件;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质证书。
五、开启时间、地点及评审原则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5:3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13室
3.评审原则:满足项目需求的最低价成交
六、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勘察且在签到表上签字。请投标人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体现在项目方案中,采购人会提供必要的协助,让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及报价所需的相关数据。投标人因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勘查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勘查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疑问的回答都是口头的,对招标人不具约束力。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现场勘察不全面的或不到现场勘察的,成交后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合同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在项目履约过程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19日10:00
踏勘地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踏勘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961395576
(踏勘前请提前联系,预约时间,踏勘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5961395576
Email: 20955914@qq.com
联系地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八、请供应商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在开启时间前送达。
九、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材料要求:
(1)询价单空白处全部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无资质要求可不提供);
(3)附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一览表及资质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包含询价单里所有内容的承诺。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入密封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投标的还应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3.开标前送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03室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